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第二十三条有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收取费用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