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指导与监督,并依法调解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纠纷。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