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少数民族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的办学经费,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从少数民族学生户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合理划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