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十九条有效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其承包方案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日。承包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承包土地的名称、座落、面积、用途、承包方式、承包主体的范围、承包期限、起止时间以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