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第三十二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发展创业投资,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发展。投资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