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发展创业投资,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发展。

投资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