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科技创新促进应当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创新体系,培养创新人才,优化创新环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