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与应用第十条已修改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