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