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