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条例第十条已废止自治县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保存与传承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应有的工作条件。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