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未按照旅游合同标准提供相关服务的,承担违约责任,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