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百色起义文物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百色起义文物安全责任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百色起义文物安全事故防范预案,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实行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百色起义文物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