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 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