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工作,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