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二章 预防职责第十五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有关公务活动时,应当接受检查、监督。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