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不得用非本基地生产的农产品以本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名义对外销售,不得准许他人以本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名义销售其他农产品。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