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建立、恢复宗族墓地或者将骨灰装棺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迁出或平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