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责任单位对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检查、验收、举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