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