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Repeal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