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城乡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条件方便公众查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展示场所,免费向公众开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