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八条已废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