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技资金投入第四十条已修改设立市科技发展风险基金,重点支持科技成果推广、重大科技攻关、专利技术实施、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试验等科技活动。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为了使科技发展风险基金不断扩大,保证基金的使用效益,应当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基金及时回收。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