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的规定,不进行档案登记或者不按期报送重大活动档案目录的,由市、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