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综合档案馆是同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利用中心,应当为公众查阅、利用其保管的已公开现行文件提供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应当将其制发的已公开现行文件及时送同级综合档案馆。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