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废止

〔评估和补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进行贫困影响评估或者未明确扶助补偿办法,出台重要政策或者审批重大项目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