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工程建设监理条例/第四章 监理的业务第三十条已废止监理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监理费从工程概算中列支。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