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第九条已废止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研究时,可以要求制定机关说明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