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第六条已废止每年一月底前,各报送机关应当将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报送接受备案的机关备查。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