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自治区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事业,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