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行政部门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的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