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十九条已废止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应当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并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公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