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照本条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