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的林业建设以营林为基础,强化封山育林,开发宜林荒山,实施退耕还林,改造低价值林,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珍贵用材林,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