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