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自治县森林防火责任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农户义务巡山防火值日传令牌制度。每年1月1日至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1月1日至3月19日实行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3月20日至6月15日为防火戒严期,在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