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第五章 监测与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地下水开发、利用方面的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完善对违法者的惩戒机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