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职业教育条例第八条有效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业培训经费;职工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按照2.5%提取。职业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