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职业学校应当按就业岗位群和新职业的需求,开发和编写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传统技术等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和教材。

相关行业和企业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学校的课程和教材改革。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