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资产保全和追收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抵贷资产应当实行集体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