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借款人累计违约3个月不按时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借款人所在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