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及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帐,并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缴存单位为职工建立会计辅助账。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