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1993年9月17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细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