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使亮灯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