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政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更换和修复破损的照明设施,使亮灯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