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息化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信息化,是指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加快发展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活动各领域广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