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二章 教育第十五条已修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人代为监护。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