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华侨房屋租赁规定第三条已废止华侨房屋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业主对其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