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第六条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企业有关部门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企业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