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鼓励单位和个人以自愿捐资、投劳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治沙活动。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益性治沙活动提供治理地点和技术服务,依法保护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妥善安排治理区内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