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各项城市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绿化规划留足绿化用地。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绿化用地规定所占比例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以确保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绿化用地规定进行绿化建设的单位,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交纳易地绿化补偿费,实行易地绿化。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